根据国民经济分类标准,水利管理业、环境管理业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对应79、80和81大类,均属于第N门类。其中,水利管理业(79大类主要包括对河流、湖泊、行蓄洪区及沿海的防洪、防涝设施的管理、水库管理、调水、引水管理和其他水利管理等;环境管理业(80大类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、城市市容管理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、江河湖泊、水库、地表地下的水污染治理和对制造、维护、医疗等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治理;公共设施管理业(81大类主要包括对城市污水排放、雨水排放、路灯、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广场、涵洞、防控等市政设施的维护、抢险、紧急处理、管理等活动、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活动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城市公园管理。